主办: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承办: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福建省广播影视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充分利用我省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和民间资本充裕等优势,加快建设具有福建特色、富有发展活力、产业优势明显的影视产业。 (一)培育影视骨干企业 加快在影视制作、网络经营、电影、新媒体等各领域选择培育一批骨干影视企业,引导鼓励并壮大广播影视内容生产,进一步推进动画产业和影视基地发展,加强新媒体新业务培育和发展,加快电影市场发展和繁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培育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企业集团、示范基地,成为福建影视产业的龙头企业。鼓励文化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引导大型国有企业进入影视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落实,尽快壮大企业规模。 (二)加快建设产业集群和园区 推进福州、厦门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影视动画原创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和具有中国风格、福建特色、国际影响的动画品牌,原创动画生产能力明显增强,衍生品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核心突出、分工明确的动漫产业链。建设省级海峡(永泰)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闽台文化影视城(漳州)等。 (三)加快数字影院建设。2012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市)城区均有数字影院;到201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有一块以上3D银幕,每个区各有1个四厅以上影院,每个县(市)各有1座多厅影院,省定综合试点小城镇各设有数字影厅。
(责任编辑:吴美炜)
|